新华网桂林12月9日电 (记者蒋桂斌)正在此间召开的中国人民银行欧亚反洗钱与反恐融资组织(EAG)第11届全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朱民表示,近两年来,中国政府通过努力,在反洗钱与反恐融资立法、监管、监测分析和案件调查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2008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积极实践“以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管理念,建立完善了非现场监管制度。结合非现场监管的分析结果,对风险较高的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确保金融机构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与执法部门合作,加强涉嫌洗钱与恐怖融资线索的分析和移交工作,有力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朱民说,今年上半年中国人民银行对806家金融机构进行了反洗钱现场检查,依法对53家金融机构和16名金融从业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数量比往年有所下降,中国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反恐融资合规程度不断提高。此外,中国人民银行与执法部门合作,加大了对涉嫌洗钱和恐怖融资犯罪的打击力度。2009年前三季度,对881个可疑交易线索实施了反洗钱调查2533次,向执法机构报案501起,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应执法部门要求,协助调查了涉嫌洗钱案件680起。
“今后,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完善反洗钱刑事法律体系,构建国家反恐融资网络,提升反洗钱监管的有效性,建立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制度,加强国内部门间交流与合作,培养高素质反洗钱专家队伍,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标准制定,全力追偿境外犯罪资产。”朱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