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证券之家财经新闻财经要闻
 
 
国土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不得开发商品房
发布时间:2009/12/7 11:45:31
 
文章内容

本报扬州12月6日电(记者于猛)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在中国土地学会2009年学术年会上表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是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要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不得用于商品房开发。

王世元表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出发点和落脚点应当遵循“五个有利于”:改革创新应当有利于在坚持土地公有制的前提下,实现权益的最佳形式;改革创新应当有利于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改革创新应当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尤其是保护耕地;改革创新应当有利于城乡统一土地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改革创新应当有利于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受益。他同时指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不得用于商品房开发,必须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愿,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责任编辑:johnsonliu]


相关文章
  • ·国土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要兼顾国家集体个人
  • ·国土部:去年全国土地出让价款为2.69万亿元
  • ·国土部:继续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
  • ·国土部:继续向民间资本开放矿业权市场
  • ·国土部:开发利用坡地资源缓解后备资源不足问题
  • ·[组图]国土部:下半年重点查处囤地炒地等行为
  • ·国土部:大棚房拆除 赔偿与开发商协商
  • ·国土部:上半年共发生违法用地行为2.2万件
  • ·国土部:土地参与楼市调控政策不变
  • ·国土部:重点城市居住用地价格年涨幅超8%
  • ·国土部:去年建设用地增长过四成 地价稳增
  • ·国土部:去年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采矿权955个



  • 相关说明
    | 关于本站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帮助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证券之家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2008 证券之家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姚克枫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