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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加大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保护力度
发布时间:2009/12/2 20: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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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0日上午,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举办的亚太地区地理标志国际研讨会在重庆市开幕。本次会议旨在加强地理标志国际合作与交流,共同探讨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法律制度,交流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注册、运用、保护以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功经验。
    

  11月30日上午,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举办的亚太地区地理标志国际研讨会在重庆市开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出席开幕式并发表讲话。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王彬颖、重庆市副市长谢小军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本次会议旨在加强地理标志国际合作与交流,共同探讨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法律制度,交流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注册、运用、保护以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功经验。

  付双建在讲话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商标事业也走过了一个伟大的历程,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截至2009年10月,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累计达到706.3万件,累计注册量为403.4万件;截至2009年9月,我国有效注册商标量为316.3万件。我国取得了商标注册申请量、商标注册申请审查量、有效注册商标量世界第一的显著成绩,已成为世界第一商标大国。

  地理标志是知识产权的重要保护对象,《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将地理标志列入知识产权范畴。1994年12月,国家工商局依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制定颁布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决定以证明商标形式注册保护地理标志,并于1995年3月1日正式受理地理标志注册申请。2001年10月,我国根据“入世”承诺,在新修订的《商标法》中明确将地理标志纳入商标法律管理范围。2002年8月,国务院新制定颁布的《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形式注册保护地理标志。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国家工商总局于2003年4月发布了新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对地理标志作了更加具体的规定。至此,一个以《商标法》为依据,结合配套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实践的地理标志法律保护体系在我国得以建立和完善。

  付双建表示,近年来,国家工商总局以“商标富农”工作机制作为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全面推进商标工作。各级工商机关加大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指导、运用与保护工作力度,推广“公司 商标(地理标志) 农户”的农村生产经营模式,在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稳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深入,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亦日趋国际化,并逐渐成为国际上研究的热点问题。付双建强调,自中国1980年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以来,国家工商总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并积极参与国际商标和地理标志事务及交流活动。国家工商总局愿意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及亚太地区各国继续保持和发展这种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知识产权专家互访、高层论坛等形式分享各自的成功经验。

  王彬颖副总干事代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弗朗西斯·高锐总干事对国家工商总局和重庆市政府对此次会议的召开所付出的努力表示感谢。王彬颖指出,地理标志不仅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话题。在目前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世界各国都在努力寻求经济快速复苏的有效途径,地理标志更加受到各国的重视。知识产权并不能够解决我们面临的所有挑战,但在国家的经济发展中,知识产权是将智力成果转化为经济效益的有效手段。王彬颖希望此次会议能够成为各国代表交流成功经验的平台,并就利用和保护地理标志的最佳方式展开对话。

  谢小军副市长指出,重庆市委、市政府围绕让重庆成为保护知识产权的模范城市、成为让创新者放心的城市的目标,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大力推进“商标兴市”战略,取得了显著成绩。谢小军希望此次国际研讨会能成为一个相互学习、交流合作的良好平台,促进共同发展。

  研讨会期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局长李建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官员以及来自泰国、南非、欧盟、澳大利亚的知识产权官员代表,福建、山东、浙江、新疆、重庆的地理标志注册人代表,将围绕地理标志注册、保护、推广等主题作演讲,与会代表还将实地参观考察重庆市地理标志产品涪陵榨菜和长寿沙田柚的生产和加工情况。

  来自亚太地区15个国家(地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的官员代表,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有关领导,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司、国际合作司、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中华商标协会的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局主管商标工作的局长、商标处处长共200多人参加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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