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日电 中登公司11月30日向各结算参与机构发布公告表示,为促进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发展,将自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11月30日期间,对完成发行初始登记的企业债、公司债(含可转换公司债、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继续免收初始登记费;对沪、深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企业债、公司债(含可转换公司债、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权益登记日在上述期间内的兑息兑付业务,继续免收兑付兑息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