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证券之家财经新闻今日焦点
 
 
专家提醒:购买健康保险要注意“四个条款”
发布时间:2009/11/18 18:44:56
 
文章内容

  新华网重庆11月18日电 (记者程正军)当前,投保健康保险的消费者越来越多。但是,重庆保险专家提醒,健康保险与人寿保险有所不同,它是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不能从事正常工作,或因疾病造成残疾或死亡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消费者在购买健康保险时应注意以下四个条款。

  一是年龄限制条款。健康保险主要有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和收入补偿保险等三大类,根据健康保险的险种不同,健康保险的最低投保年龄一般由出生后90天至年满16周岁不等,而最高投保年龄在60周岁至70周岁之间。

  二是免赔条款。比如住院医疗保险,它属于补偿性保险,而补偿性保险是根据实际支出进行补偿,且补偿额度不能超过实际支出。因此,保险公司一般会对住院医疗保险规定一个免赔额,即如果医疗费用低于免赔额,则被保险人不能获得赔偿;如果医疗费超出免赔额,保险公司将按一定比例进行赔付。

  三是观望期条款。观望期是指保险合同生效一段时间后,保险公司才对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履行给付责任。保险公司在承保健康保险时都设有一个观望期,根据险种不同,观望期有自合同生效日起90天和180天两种,在观望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保险公司不负赔付责任。

  四是保证续保条款。“健康保险的‘保证续保’是指保险合同规定的在前一保险期满后,投保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公司必须按照约定费率和原条款继续承保的合同约定。”重庆保险专家说,如果被保险人符合保证续保条件后,保险公司不能因被保险人个人健康发生变化而拒绝续保,也不能提高保费、增加除外责任或延期承保,更不能拒绝续保。但是,由于风险很大,保险公司对健康险的续保条件做出不同的规定,有的公司规定投保人如果连续3年甚至是5年没有发生疾病赔付,才能保证续保。


相关文章
  • ·外币理财重出江湖 专家提醒外币仍然不占优势
  • ·专家提醒:投资者购买指数基金最好采用“定投”方式
  • ·去年外汇储备增23% 专家提醒需警惕热钱流入
  • ·专家提醒投资者:警惕“高送转” 炒作陷阱
  • ·专家提醒:消费者购买年金保险有窍门
  • ·专家提醒:消费者购买少儿保险有窍门
  • ·专家提醒:车主购买保险应“按需搭配”险种
  • ·专家提醒:购买健康保险要注意“四个条款”
  • ·60周年金银纪念币遭爆炒 专家提醒不宜追高
  • ·保险理赔日趋年轻化 专家提醒需足额投保
  • ·IPO或7月重启 专家提醒行情不好时注意风险
  • ·机票打折广告虚假多 专家提醒辨别真假代理



  • 相关说明
    | 关于本站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帮助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证券之家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2008 证券之家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姚克枫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