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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晓珂:无论股东是否影星 内幕交易应查到底
发布时间:2009/11/9 17: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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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浙江东方明星持股事件峰回路转。

11月6日,浙江东方因股价异动继续停牌,董秘王俊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于股票异动,公司正在调查原因,其他并未更多透露。

昨日,本报记者从浙江监管局上市一处获悉,监管部门已查明浙江东方的两位“疑似明星”股东的身份证,与两位明星此前披露的生日并不一致。

那么是否就意味着监管部门对于浙江东方的审查就此结束了呢?浙江东方股价离奇上涨与拟入股金信信托时间的巧合,是否就此作罢呢?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胡晓珂认为,首先应该查明这一事件背后的是否有用意,其次并不能放弃对这件事情的调查,是否涉嫌内幕交易,应该调查到底。

《证券日报》:第三季度,因邓婕、徐帆等名人位居前十大股东,而引起市场热议,并且浙江东方股价也一度因两个涨停板而停牌,那么是否应该调查这背后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胡晓珂:从三季报披露出,邓婕、徐帆是前十大股东,虽然邓婕和徐帆否认了,但是对于这种情况,公司应该调查,并且公司也有义务向投资者公告事情的真相。

首先第一个要核查一下,事实的真相是什么,是真的明星“邓婕”、“徐帆”还是被别人是盗用了名义?尤其是这件事情引起股价剧烈波动,那么就一定要查明,是否盗用。

如果是盗用,那么是谁盗用了?并且背后是什么用意?

《证券日报》:在浙江东方股价上涨后,又发布公告称拟入股金信信托,再加上“名人效应”,这一系列的巧合,监管部门是否应调查上市公司重组是否涉嫌内幕交易?

胡晓珂:这个问题要看是否涉及到内幕消息的提前泄露,监管局应该介入这个事情。目前证监会正在加大这方面的力度。已经对市场的一些情况进行调查,比如前不久抓到的基金经理的“老鼠仓”。

其实是否涉及到内幕交易的问题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关键是看执法者的力度如何。现在包括媒体在内,普通投资者也无法对是否涉嫌内幕交易下结论,我们不能达成一个结论性的意见,因为我们没有这个能力和权力。这个结论应该是有监管部门来下,这是他的职责,如果不做,就是监管部门的不作为。

《证券日报》:如果涉嫌内幕交易,浙江东方重组是否会受到影响?

胡晓珂:我认为,这个股价的异动是对重组是会产生影响的。在我们上市部审核重组的时候,股价的异常波动也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在我们上半年没有核准的案例当中,可以看出来,股价很多存在异常波动。

至于法律上是否要进一步限制这个问题,其实说到底,还是一个监管的问题。如果只是投资者看好公司,引发股价大幅上涨,当然不能因此说限制重组的进展,但是事实是怎样呢?所以说还是监管的问题,应加大监管力度。

《证券日报》:浙江省证监局在调查了浙江东方股东邓婕、徐帆的身份证后,表示不是明星本人,那么是否应暂停调查?还是应该进一步调查这个事件究竟真相如何?

胡晓珂:当然仍然要继续,既然已经有身份证了,就应该继续核查。生活中也许有这个巧合,但是,这个事情不能因为身份证不符和就暂停,从上市公司从检查者的角度一定要调查到底。应该说明白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如果有足够的证据给大家一个结果。

只能说放弃了对明星“邓婕”、“徐帆”的调查,但并不能放弃对这件事情的调查,是否涉嫌内幕交易,应该调查到底。

[责任编辑:azurez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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