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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换代新品涨价 消费者哄抢旧产品
发布时间:2009/9/15 1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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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保险法》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大限即将到来前的9月份,消费者也迎来了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停售潮。国寿、泰康、中意都纷纷停售旗下的分红险、重疾险等产品。其中,销售了将近10年占市场份额40%以上的重疾险“国寿康宁”,也将于月底停售并于10月1日重新推出,新产品也随着提价约10%-15%。

  这引发了不少消费者哄抢旧产品。不过,购买保险产品要按自己的切实需求选择,如果自己有投保需求,停售产品在保障范围以及费率方面又比较划算,就可以考虑购买。但如果只是考虑价格因素,则可能买到根本不适合自己的保险。

  重疾险、分红险集中停售

  记者了解到,停售产品主要集中在分红险、万能险和重疾险。比如,泰康人寿将在9月20日起停售《泰康盛世人生2008年金保险(分红型)》、《泰康健康人生重大疾病定期保障计划》两款产品,并准备于10月推出新险种。

  中意人寿个人营销渠道销售的“中意年年创意理财投资连结保险”计划于9月25日开始停止销售。而中国人寿的“两康”重疾险,也就是“康宁终身”和“康宁定期”,将于9月底停售。这两款重疾险产品占到了全国重疾险市场40%以上的份额。

   新合同引入不可抗辩条款

  为何新的保险法实施会出现保险产品的集中停售呢?新《保险法》在保险合同方面提出了很多对消费者有利的修改要求,包括寿险、重疾险等保险合同都需要升级换代。

  比如,新《保险法》中加入了不可抗辩条款。如果投保满2年,之后即使投保人被保险公司查出投保前有疾患,没有如实告知,保单仍将继续生效,保险公司该理赔的还是要理赔。

  此前,一些代理人诱使身体状况欠佳的消费者,在投保重疾险时写“没病,健康”,一旦投保人出险,保险公司“追查”发现事实,投保人将遭到拒赔。即使是已经投保了多年的保单,也无法生效获得理赔金。

  新条款虽然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比较有利,但也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保费有所调整是必然。“以前投保对体检没有硬性要求,一定保额以上的才需要体检。10月1日之后,投保要求会更加严格。”一位保险公司人士向记者透露。

  新“康宁”提价10%-15%

  中国人寿销售了10年的老牌重疾险“两康”的更新换代最为引人关注。新的康宁将于10月1日正式推向市场。

  记者发现,这两款重疾险是中国人寿1999年推向市场的产品,在2007年和2008年经历了两次修改。国寿北京分公司相关人士向记者介绍,此前两次修改主要是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以及保监会的相关监管要求出台后,对原有产品进行的一些疾病定义上的调整,保险费用并没有变化。

  而这次康宁的升级在保障范围上有不少改变。即将停售的“康宁产品”设计是死亡陪付3倍保额,重大疾病2倍保额,新的“康宁”重疾险都会统一为3倍保额,同时保障的疾病增加到20种。

  对于新版产品,中国人寿产品开发部总经理周多光告诉记者,“新版产品除对条款进行规范外,保险责任有所扩大,但价格有约10%-15%的提高。”

  以30岁男性投保10万保额康宁定期为例,新产品比老康宁的年缴保费多三四百元,20年就要多出七八千元,如果是20万保额就会多出小两万元钱。

  原本可以作为主险购买的重大疾病保险或将逐渐被附加险取代,重疾险可附加在年金险或终身寿险等产品上组合销售。 (新京报 殷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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