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证券之家期货行情期货市场
阅读排行
  • 该分类还没有添加任何内容!
 
 
期企保证金下调无关恶性竞争
发布时间:2009/7/23 17:10:21
 
文章内容

    面对保证金背后的杠杆效应,期货公司不得不作出选择:是提高保证金比例以降低风险,还是降低保证金率来增强市场的流动性,活跃客户交易?业内人士称,现在期货公司都比较理性,不会冒较大风险拉拢客户,这样做得不偿失

    近一个月来,已有10多家期货公司宣布调低保证金比例。这究竟是促进交投活跃,还是抢客户的新手段?不少期货公司高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降低保证金属于期货公司运营的正常行为,是基于对市场风险减小的判断。

    促进流动性

    记者调查统计发现,上海的期货公司降低保证金比例主要集中在棉花和糖,而浙江地区期货公司降低保证金比例的品种要更广泛。

    天马期货自2009年6月30日结算时起,将棉花及白糖合约的交易保证金由11%下调至10%。光大期货自2009年7月2日结算时起,棉花合约交易保证金由10%调整为9%。光大期货在公告中指出,鉴于郑州商品交易所调低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公司在分析目前市场行情、整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特对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作出调整。

    一位期货分析师指出:“期货公司下调保证金比例很正常。6月29日,郑商所决定自2009年6月30日结算时起,棉花交易保证金标准由6%调整为5%,白糖交易保证金标准由7%调整为6%。一般情况下,期货公司的保证金比例比交易所规定的高出4到6个百分点,并随着交易所变动而作出调整。”

    不过,也有期货公司对上市品种的保证金比例进行了普调。浙江新世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自2009年6月25日结算时起,将上海期货交易所铜、燃料油、天然胶各品种的初始保证金由15%调整为14%;铝、黄金、锌各品种的初始保证金由15%调整为12%;螺纹钢、线材期货的初始保证金由13%调整为12%。同时,将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各期货品种的初始保证金分别下调1-2个百分点。此外,信达期货也从2009年7月2日结算时起,对各期货品种保证金比例进行调整。

    新世纪期货总经理曹金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是部分客户反映我们的保证金比例太高,另一方面是公司在权衡了风险管理可控性之后,促进流动性,所以经过公司讨论决定,我们降低了保证金比例。”

    理性控制风险

    不过,市场对期货公司大面积降低保证金比例存有一定担心,继手续费价格战之后,保证金下调竞赛是否会蔓延整个期货业?

    上海东证期货副总经理马俊峰分析指出,2008年10月,期货市场遭遇了百年一遇的极端行情,各家期货公司的保证金收取比例都上升到了历史最高点。不过,现在情况已经有所不同,从二季度发布的数据来看,经济复苏情况良好,所以期货市场风险肯定比去年10月小很多,降低保证金比例其实并没超出合理预期。

    马俊峰指出:“客户保证金不足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主动性保证金不足,即期货公司收取时就比交易所低,这容易造成客户穿仓(指客户账户上权益为负值的风险状况,即客户不仅将开仓前账户上的保证金全部亏掉,而且还倒欠了期货公司的钱)风险;另一种保证金不足是被动性的,即收取时是高于交易所标准的,由于行情变动导致不足。”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客户保证金不足时,应当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客户未在期货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的,期货公司应当将该客户的合约强行平仓。

    保证金比例的设置是目前期货行业风险控制的一个难点。面对保证金背后的杠杆效应,期货公司不得不作出选择:是提高保证金比例以降低风险,还是降低保证金率来增强市场的流动性,活跃客户交易?马俊峰向记者表示:“现在期货公司都比较理性,不会冒较大风险拉拢客户,这样做得不偿失。”

    相关链接

    期货市场最显著的特点之一是实行保证金交易,正是这一特点体现了期货市场运行的高效率,但同时也注定了期货交易的高风险。

    虽然交易所向期货公司收取的保证金水平是一致的,但国内期货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水平一般是由各期货公司自行规定的,所以水平高低参差不齐,甚至有较大差距。期货公司的保证金水平也成为影响公司竞争力的因素之一。

    目前,国内期货保证金的计算方法与国际市场存在较大差距。国内期货市场的保证金水平为相对水平,即结算价格的一定百分比。国际市场一般采用绝对水平,即直接以货币单位计价的水平。


相关文章
  • ·券商佣金新规出炉倒计时 恶性竞争将被禁止
  • ·[图文]证券业佣金新规出炉倒计时 恶性竞争将被禁止
  • ·医生处方提成最高占药价5成 产能过剩致恶性竞争
  • ·恶性竞争后遗症显现 车险增值服务淡出市场
  • ·期企保证金下调无关恶性竞争
  • ·防止恶性竞争 银行业协会将规范房贷七折优惠



  • 相关说明
    | 关于本站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帮助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证券之家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2008 证券之家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姚克枫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