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证券之家财经新闻财经要闻
 
 
财政部:未研究地方债发新债还旧债政策
发布时间:2009/3/22 17:42:20
 
文章内容

时报3月21日讯 据中央电视台《经济信息联播》报道称,近日有媒体报道说,2009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若到期还本确实存在困难,经批准,可按一定比例发行新债券,分年全部归还。而从财政部了解到,目前并没有研究这一政策。

报道称,财政部预算司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处负责人表示,目前财政部没有研究、更没有出台这一政策。对此,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也表示,其实社会各界不用担心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

贾康说:“一般来说,政府在债务这方面的信誉度是最高的,国债一般被称为‘金边债券’,如果说省级政府作为还本付息的主体来承担这个责任的话,那么我觉得客观地讲,它至少可以称为‘银边债券’,还本付息的可靠性是比较高的。”

贾康说,这是因为我们国家省级政府也有稳定持续的现金流,它也有它的收入。它的收入来源在广义上说,都进一个预算盘子,这个预算盘子都成为它还本付息的基础支撑。

推荐阅读

财政部:地方债收入可转贷市县政府使用

地方债发行将开闸 新疆有望拔头筹

重庆拟发58亿地方债 重点用于轨道交通建设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详解地方债发行之五大热点

新京报:地方政府也该提前公开预算数据

[责任编辑:gavinyan]


相关文章
  • ·财政部: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
  • ·财政部:明年将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 ·财政部:明年要扩大营改增试点地区和范围
  • ·财政部:明年继续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
  • ·财政部:垄断行业工资将双重调控
  • ·财政部:对高收入者明年加大调节力度
  • ·财政部: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 ·财政部:明年将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 ·财政部:土地收入与财政困难无对应关系
  • ·财政部:财政与个人收入并非此消彼长
  • ·财政部:暂不在海南以外地区设免税品经营公司
  • ·财政部:海南之外暂不再新批免税品经营公司



  • 相关说明
    | 关于本站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帮助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证券之家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2008 证券之家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姚克枫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