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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家龙去罪天发系归属成疑 与政府产权不清
发布时间:2011/11/8 18: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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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认定的反复

龚家龙的融资手段不限于银行贷款和证券市场。

1996年11月,适逢三峡大坝上马,经荆州市体改委、市计委、市财政局批准,“天润三峡投资基金”发行,主要认购对象为天发工会、内部职工和其他投资者,实际募资4.86亿元,全部投入天发集团运营。

一年后,天发集团注册资本由2亿元增至10亿元,经济性质变更为国有独资,并得以成功构建农业板块。

同时,龚家龙在上市前与政府达成的原则性协议也到了兑现期:从1997年至1999年,湖北省一轻局将鄂西、江陵、武汉、宜昌等经营不善的造纸厂,以承担债务的方式交由天发集团兼并;荆州市政府也将六家国企无偿划归天发集团,资产则用以转增天发集团的国有资本金。

上述企业多为经营不善、人员负担沉重的不良资产,天发集团接手后,员工从上市前的200多人激增至过万。

2000年,荆州市的国有控股上市企业沙市活力二八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银行债务达2亿多元,累计亏损5亿元,陷入危机。荆州市政府希望天发集团出面重组,接手市国资局持有的该公司45.43%国有股权,龚家龙虽不情愿,仍在当年8月签署协议以每股1.1元的价格受让上述股权。

龚家龙自称,因接手上述陷入困境的国企,天发集团共承担了22亿元的国企历史债务。

同时,政府与企业双方第一次触及产权界定问题。

2000年10月,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的思路,荆州市政府召开会议要求对天发集团的资本进行产权界定。次年,荆州市国资委出具“荆国资委【2001】第5号”文件认定,市国资局无资金投入,公司资本金的主要出资方为“天润三峡投资基金”,属投资主体多元化,并非国有独资。

2001年12月,龚家龙成立注册资本8亿元的湖北天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个月之后,公司注册资本又增加至10亿元,股权结构为:湖北帅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40%)、荆州市波尔日用化工有限公司(29%)、湖北天荣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湖北天发实业集团公司工会(5%)、武汉天瑞君华大酒店有限公司(3%)、荆州市天发运销有限公司(2%)、湖北天发财务公司(1%)。

这些企业法人都是天发集团的控股公司。据此,天发实业应为天发集团的孙公司。

较之此前天发集团与天发股份的循环持股现象,此次注册行为的法律瑕疵更为明显:虽然已是股东完全不同的两家企业,但新设天发实业的工商注册号却沿用了天发集团的注册号4210001112504。

次年6月,上市公司天发股份发布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天发集团“名称变更”为天发实业。

天发实业在实业领域开始显出颓势,一方面历史负担太重,另一方面三大主业之一的石化领域,政策环境已发生变化:1998年国务院出台38号文件后,成品油的批发、销售、存储、进出口等资格划归中石油和中石化。天发石油的成品油批发零售资格被取消,天发股份号称上百座加油站和三大气库被迫闲置。

到2004年,国家宏观调控导致银根收紧,天发实业资金链岌岌可危,不得不频繁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抵押关联企业股权从银行贷款。

在资本市场上,天发股份股价也表现堪虞,呈跳水态势:从2004年4月的接近8元跌至2005年7月中旬的1.7元,进入ST行列。

另一上市公司S*ST天颐也深陷泥潭。拥有上千名职工的天发下属企业活力二八,由于职工激烈反对企业改制,最终将其无偿划归国资委下属公司。

2005年,经荆州市政府和市国资委批复,天发实业实行由管理层以承债方式承接产权关系,国退民进,整体改制。当年10月、11月,职工代表大会和股东会决议分别通过改制方案:将共计65%的股权一并转让给龚家龙持有;而活力二八(原荆州市波尔日用化工有限公司)29%股权、天发财务1%股权转让给天发工会持有。

2006年8月,转让协议签订,天发实业股权结构由此变为:龚家龙65%、工会35%。

经湖北五家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并于市国资委备案,天发实业当时的资产总额为43.8亿元,负债总额39.4亿元,少数股东权益6亿元,净资产负1.7亿元,扣除用于安置职工的8331万元,净资产负2.5亿元。

此后,龚家龙与荆州市政府都在寻求外部资金进行债务重组。在此过程中双方就重组方案产生了分歧。

荆州市政府曾主导引入雷曼兄弟亚洲投资公司重组天发实业,并在致重组方的公函中明确,改制后的天发实业属民营企业;2006年上半年,龚家龙引入其担任董事的光彩49集团,亦提出重组方案:光彩49集团分别用1元的价格收购荆州市政府和龚家龙手中的天发实业股权,然后由光彩49集团将天发实业旗下的石油资产、石油运营牌照纳入长联石油;待光彩49集团接手天发实业后,雷曼兄弟再与湖北银行界商谈天发实业的债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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