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家庭财富占有平均金额及变化一览表(1962-2009年)(美元)
家庭 | 1962年 | 2001年 | 2007年 | 2009年 |
1%最富有家庭 | 638万 | 1537万 | 1917万 | 1397万 |
接下来4%家庭 | 101万 | 297万 | 378万 | 273万 |
接下来5%家庭 | 47万 | 113万 | 124万 | 90万 |
接下来10%家庭 | 26万 | 59万 | 66万 | 48万 |
20%富有家庭平均金额 | 77万 | 194万 | 236万 | 171万 |
接下来20%家庭 | 12.8万 | 26万 | 30万 | 20.8万 |
中间20%家庭 | 5.2万 | 9万 | 10.9万 | 6.5万 |
低收入20%家庭 | 9100 | 1.7万 | 1.8万 | 5500 |
贫困20%家庭 | -7000 | -9900 | -1.3万 | -2.7万 |
余下80%家庭平均金额 | 4.5万 | 8.9万 | 10.3万 | 6.3万 |
家庭财富中位值 | 5.1万 | 8.9万 | 10.6万 | 6.2万 |
家庭财富平均值 | 19.1万 | 46万 | 55.4万 | 39.3万 |
美国财富“蛋糕”为何分不均
美国既是一个竞争激烈的社会,而且还是一个对富人非常友好的社会。成为富人、过上好日子是“美国梦”的一部分,因此在美国仇富流行不起来,因为一旦仇富就等于堵塞人们自己成为富翁的道路。在财富分配上,富人占有的多似乎理所当然。理论上讲机会是均等的,能不能成为富人是要看自己的努力。美国社会另一个特性是不走福利国家的道路,怕养懒人,这一点很残酷,丛林竞争法则在美国体现得淋漓尽致。欧洲福利国家缩小贫富差距的一个主要办法是对富人多征税,然后用这些钱提高穷人的福利。这种做法在小的国家还行得通,但对于大国却未必见效。更何况美国移民众多,教育背景不同,在美国只会形成收入上的差距。更关键的一点是美国朝野对穷人福利政策一直存有分歧,共和党认为穷人得到的福利太多,政府赤字与福利支出过大有关。
社会财富的积累离不开经济的发展,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只有把财富“蛋糕”做大,大家才有得分的原因。很明显,美国的财富“蛋糕”几十年来一直在做大,但由于忽略了财富“蛋糕”分割上的某种公平性,其结果是财富“蛋糕”一天比一天大,少数人吃的财富“蛋糕”一年比一年多。好年景时大家日子过得无忧无虑,还不太觉得这贫富差距大点、小点有啥关系。但苦日子一来,扒拉算盘算账,怎么这富人成了财富“蛋糕”的主人,大多数人简直是在“喝稀粥”。学者也好、媒体也罢,犹如发现了新大陆,不断抨击美国富人占有了太多的社会财富,他们向政府施压,要向富人多征税。如果说现在美国人更多地关切如何切好“蛋糕”的问题,主要是源于经济危机后家庭资产大缩水,股市上的损失多影响了民众的退休金,而房市低迷,让以房养老成了海市蜃楼。这种情形反映出另外一个现象,如果财富“蛋糕”变小了,受到重创的是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大多数民众,这种情形对民众的影响甚至比财富“蛋糕”切割不均都严重。奥巴马提出向富人征税在国会碰壁,之后他便干脆绕开国会,采取行政措施,宣布修改两年前指定的房贷可负担再融资计划,放宽房贷融资限制,以帮助数以百万计“溺水”屋主保有住房。救中产阶级就等于救美国,而救中产阶级,保住房地产财富不再缩水是方法之一。
向富人多征税为何难行
向富人多征税是奥巴马救经济的政策之一,而共和党却是反其道而行之,提出减税促经济的策略。奥巴马原计划要在2012年对年收入25万美元以上的家庭多征税,结果是根本行不通。在白宫就业法案中,奥巴马又提出对年收入100万美元以上的家庭多征税,结果还是没法闯过国会这一关。对于美国富人纳税是多还是少的问题,美国国内一直有争议。因为美国近一半家庭在各种退税和减税政策优惠下,每年不需要向“山姆大叔”交一分钱的税,而且还有很多家庭可以得到政府的退税。联邦政府收缴的个人所得税集中在美国另一半家庭身上,这部分人自称是美国的53%,他们是地地道道的纳税人。在纳税上的不均衡也导致对富人是否多征税很难形成社会共识。共和党总统参选人佩里干脆提出全国统一的25%个人所得税税率,以显示在纳税上人人平等。
按照美国税务局2010年公布的纳税统计,美国收入最高20%人群2009年的收入总额占民众收入总额的59.1%,他们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联邦、州和地方个人所得税总额的64.3%。接下来20%人群的收入总额占民众收入总额的18.9%,他们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各级个人所得税总额的18.9%。中间收入20%人群收入总额占民众收入总额的11.6%,他们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各级个人所得税总额的10.2%。低收入20%人群的收入总额占民众收入总额的7.1%,他们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各级个人所得税总额的5%。贫困的20%人群收入总额占民众收入总额的3.5%,他们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各级个人所得税总额的1.9%。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美国20%最富有的人群,他们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构成了政府个人所得税的主体,占到六成以上。40%美国家庭承担了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重担,他们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个人所得税总额的83%,而40%低收入和贫困家庭则在个人所得税缴纳上享受着政府的优惠政策。美国纳税的实际情况表明富人纳税并不少,如果让他们再出一点血,多交一些税也不是不可以,富人的生活不会受到实质性的伤害。但由于富人每年纳税总额不低,因此向富人多征税多少有点成了口号,真正实施起来,反对的声浪也不低。道理在哪里呢?劫富可以,但肉不能割太多,否则就有可能引起富人的资金外流潮,最后还是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对于美国社会财富分配问题,美国媒体9月份所做的一项民调显示,34%的受访者认为政府的重要责任之一是降低社会在收入和财富分配上的不平等。60%的受访者则认为,对于社会财富的分配最重要之事不是劫富济贫,而是要保证每一个人有踏上达到收入和财富最高点阶梯的机会。为每一个人提供获得财富的平等机会,被大多数美国人视为是缩小贫富差距的最佳手段,这也许是美国式切割财富“蛋糕”的方式——人人有机会,个个无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