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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发文抑制煤企带头涨价 控制市场通胀预期
发布时间:2010-6-29 17: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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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神华、中煤、山西同煤、焦煤等大型煤炭企业同时接到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煤炭企业遵循今年年度合同煤价,已涨价的煤炭企业要在6月底前退回;国有煤炭企业、行业龙头企业要带头保持市场煤价基本稳定,不能带头涨价。
    

  飙涨的煤价挑战决策层的容忍度,国家发改委公开出面平抑煤价。

  近日,神华、中煤、山西同煤、焦煤等大型煤炭企业同时接到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煤炭企业遵循今年年度合同煤价,已涨价的煤炭企业要在6月底前退回;国有煤炭企业、行业龙头企业要带头保持市场煤价基本稳定,不能带头涨价。

  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也在第一时间配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加强煤炭供应、维护市场稳定的通知》。通知称,各级煤炭主管部门要督促协调煤炭企业严格按照供需双方所约定的数量、价格、质量等条款;煤炭企业要全面履行煤炭销售合同,不得对合同条款的内容随意单方变更,要按时足量向铁路交通运输部门提报正式计划。

  无论是国家发改委,还是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均明示,如果有关煤炭企业不听劝诫,擅自变更合同价格的行为,将按《价格法》、《合同法》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如此大力度监管煤炭供需合同,以稳定价格和市场,在以往并不常见。年度合同由供需双方自主衔接签订,合同必须约定数量、质量、价格,与国家发改委、铁道部运力配套。”中国煤炭运销协会理事长王战军告诉记者。

  “发改委利用监督煤炭供应合同的方式来稳定市场,在我看来这是较为高明的选择。以往发改委在煤炭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后,才采取紧急应对措施。此次有事前控制的用意。”北京长贸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黄腾分析。

  控价有预见性

  在一次小型煤炭会议的演讲中,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司长方君实也公开表示:“国家仍对煤炭价格实行宏观调控管理,对一些大型煤炭企业实行最高限价,价格劝说工作还在进行。”

  在煤价面前,国家部门显得比较被动。此次发改委主动出台调控政策,基于这样市场背景:一是迎峰度夏来临,发电用煤需求回升速度较快;二是煤炭价格的飙升。

  中能电力燃料工业公司数据显示,6月1日至16日全国直供电厂日均耗煤299.1万吨,与5月份相比减少6.8万吨;端午节后,北方大部分地区气温快速升高,电厂耗煤量也快速上升,6月17日至23日直供电厂日耗煤315.9万吨,与5月份相比增加10万吨。

  秦皇岛煤炭价格从4月下旬开始上涨,6月份趋于平稳。秦皇岛煤炭网信息显示:4月12日5000 大卡动力煤报价585元/吨,两个月之后6月21日报价660元/吨,上涨75元/吨;目前发热量为5500大卡的煤价为750-760元/吨,而去年同期的价格只有560-570元/吨。

  卓创资讯数据监测显示,2010年年度合同煤价较去年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平均涨超50元/吨,各地涨幅达8%-12%。其中,山东省2010年度合同煤价与去年相比,涨幅在30-50元/吨的区间,同比增长10%左右;河北峰峰矿业集团2010年度5000大卡合同煤执行价格为450元/吨,涨80元/吨,涨幅高达21.62%;山西同煤集团5000大卡合同价为520元/吨,同比增长4%。

  卓创资讯煤炭分析师耿珍介绍,“山西晋城煤业第三季度准备上调合同煤60元/吨,山西西山煤电也被传将上调50元/吨。发改委政策出台之后,价格上调面临很大的阻力。”

  国家发改委的控价理由是:“目前管理通胀预期任务十分繁重。煤炭在国民经济中处于重要地位,煤价上涨不仅影响下游行业经营,还会加剧社会通胀预期。因此,要求煤炭企业顾全大局,稳定煤价。”

  “鉴于当前通胀预期的环境,国家发改委要求煤炭企业控制价格,不得推波助澜。”王战军说。

  “国家发改委的政策有一定的预见性。现阶段是迎峰度夏煤炭需求旺季,再加上南方洪涝灾害,用煤数量将激增,煤价肯定会上涨。局部地区、个别煤种供应紧张的情形很可能出现,发改委希望通过合同监管提前干预市场。而以往电煤紧张时,发改委采取抢运力等救急措施,往往比较被动。”黄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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