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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镇四分之三就业人员在非公单位工作
发布时间:2008-11-4 15:4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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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1月3日电(记者刘铮 周英峰)国家统计局3日发布的报告显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就业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城镇非公有制单位就业人员比例从1978年的0.2%增加到2007年的75.7%。

国家统计局报告指出,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崛起,在国民经济总量中所占的份额也不断扩大。不仅繁荣了城乡经济,增加了财政收入,在创造就业岗位、吸纳失业人员、促进社会稳定方面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统计显示,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个体私营企业平均每年净增工作岗位420万个,占城镇每年新增岗位的58.7%。

报告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就业体制打破了“统包统配”的僵化模式,建立了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实施了积极就业政策。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积极的就业政策为就业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统计显示,2007年,中国就业人数为76990万人,比1978年增加了36838万人,增加的就业人数是改革开放前净增就业人数的1.85倍;城镇就业人数29350万人,增加了19836万人,增加的城镇就业人数是改革开放前城镇净增就业人数的2.76倍。

[责任编辑:johnson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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