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黄淑慧
继长城、王朝等企业起诉商标评审委员会,12家葡萄酒企业联合发表声明之后,昨天张裕公司表示,对于起诉企业将采取“下架”行动,而对于认可“解百纳”归属张裕的企业,“一切都可以谈”。
张裕公司总经理周洪江表示,对相关企业的起诉,张裕不会“束手无策”。一方面会作为第三方积极应诉,另一方面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假行动”,要求相关产品“下架”。
同时,张裕“胡萝卜”与“大棒”并用,张裕公司副总经理孙健透露:对认可“解百纳”商标权归属的企业,张裕甚至考虑可在一定时间期限内准许其无偿使用。
对要求“下架”的法律依据,张裕认为,《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虽然中粮等公司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影响“解百纳”商标有效性。因此未经张裕许可而标注“解百纳”字样,就是侵权行为。在这个关键性问题上, 12家葡萄酒企业再次联合重申:解百纳商标目前在法律上还处于不确定状态。
据悉,商评委正积极应诉,一审结果最迟一年内将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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