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行业
煤价将限涨 药价欲下调
事实上,继“蒜你狠”和“豆你玩”事件后,国家发改委近期在对农产品市场价格监管方面频频出招。除了农产品外,在应对煤价、药价、电价、水价等其他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价格上涨压力上,发改委亦有较大动作。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禁涨令”,要求主要煤企维持煤炭价格稳定,要遵循今年年度合同煤价,已涨价的煤炭企业要在6月底前退回;另外,国有煤炭企业、行业龙头企业要带头保持市场煤价基本稳定,不能带头涨价。如果有关煤炭企业不听劝诫,擅自提高合同煤价,国家发改委将按《价格法》有关规定予以查处。这也是发改委今年以来首次进行直接干预煤炭价格。
日前,还有消息称国家发改委下发《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酝酿新一轮的基本药物价格调整。据称,此次降幅将高达30%-40%,相关文件将在本月出台,这将成为我国第26次药品大降价。
此外,国家发改委在6月份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连续6次发文对物价上涨的不实报道进行辟谣。其中包括,否认发改委正在研究电价调整,澄清关于水价、下半年CPI涨幅达到7%、奶粉涨价、大蒜炒作和农产品全线涨价的不实消息。国家发改委曾表示,对于可能误导社会预期,引发群众抢购,影响市场价格稳定的不实报道将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一旦发现,将立即澄清。
在农产品价格监管方面,5月27日,国家发改委还下发了《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认为在近一个时期,部分地方少数经营者利用一些地区发生自然灾害,少数农产品生产和价格出现波动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有些媒体报道炒作,渲染加剧紧张气氛,助推价格上涨,严重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影响了群众正常生活。
发改委表示,要严厉打击炒作农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依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万元以下罚款。对屡查屡犯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分析
今年CPI“保3” 压力所致
“管理通胀预期”在今年被列为工作重点,而近期,国家发改委对物价频繁调控的根本原因在于今年CPI“保3”压力和对通胀预期的管理。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5月份CPI同比上涨3.1%,超过3%的警戒线。此时,农副产品价格上涨的预期仍然强烈。中国人民银行6月公布的调查显示,58.9%的居民认为“物价高,难以接受”。同时,预测下季物价上涨的居民比例较一季度上升,未来物价预期指数升至70.3%。由于粮食、蔬菜等基本生活品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其价格的坚挺势必会增强公众的通胀预期,因此抑制物价特别是食品类价格的涨幅成为当务之急。
不过,国家发改委日前称,当前有利于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国内外因素不断增多。综合分析,初步预计6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环比将继续小幅下降,但由于翘尾影响的增强,同比仍将小幅温和上涨,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预计2.6%左右。
国家发改委认为,不断增多的有利于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因素包括:当前各主要发达国家通胀水平较为温和,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下降,输入性通胀压力明显减弱;政府加强宏观调控措施效果逐渐显现,上游产品价格过快上涨及向下游传导的压力有所减缓。
链接
发改委“零容忍” 本月6次辟谣
6月4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对某媒体报道的水价成本公开试点遭反对问题给予辟谣。
6月4日,发改委对于国内某媒体报道中引述专家提出的“下半年CPI涨幅达到7%”的观点予以澄清,称该观点判断是没有事实根据的。
6月7日,就“武汉市场奶粉全线涨价10%”的消息,发改委表示该文章为不实报道。国家发改委公开表示,近期我国管理通胀预期的任务很重,对于可能误导社会预期,引发群众抢购,影响市场价格稳定的不实报道、恶意炒作,将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一旦发现,将立即澄清。
6月9日,发改委对5月底部分媒体报道《中国农产品全线涨价恐整体失控》发文批驳,称该报道无视我国猪肉、食用油等农产品价格稳中有降,水产品价格平稳,5月份以来蔬菜价格已整体大幅度下降的客观事实,单单抓住大蒜、绿豆、玉米等个别品种价格上涨进行炒作。6月11日,针对《炒蒜高手掷千万买走百斤金条》的报道,发改委发文称,关于“炒蒜高手掷千万买走百斤金条”的报道没有任何事实基础,完全是凭空编造出来的。
6月21日,针对媒体报道“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副司长李静透露,正在研究电价调整一事”,国家发改委澄清该报道不实,并表示从未向媒体发表过“我委研究电价调整的言论,也未接受过媒体和记者的相关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