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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杭州欲造中国夜都 掷重金鼓励夜市发展
发布时间:2010-6-3 23: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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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杭州6月3日电 (记者 夏毅)夜间经济是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一座城市经济繁荣的“晴雨表”。记者今天从杭州市贸易局获悉,杭州将大力发展夜经济,打响“夜杭州”品牌。据悉,到2012年底,杭州17条各具有特色的夜市将开门迎客。

据悉,为鼓励培育夜市健康发展,杭州市政府制定了《关于鼓励培育市区夜市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了十五条鼓励夜市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具体对投资夜市的,将给与10万至120万不等的资金奖励。

专家认为,夜市建设是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推进夜市建设,不仅能够为市民群众和中外游客提供更加丰富的夜生活,还可以促进餐饮与商业互动、商业与旅游互动,并带动工艺美术、土特产品、服装等行业的发展,最终培育新的现代服务业增长点。

“杭州要大力发展夜经济,而最终的目标则是打造成中国‘夜都’。”杭州市贸易局网点建设处处长吴坚告诉记者,发展夜间经济是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重大举措。“商场、超市销售50%来自夜间,餐饮业夜间营业额占了70%以上,酒吧、足浴、KTV等娱乐休闲业则高达90%。”

调查显示,上海、广州等城市夜间经济的消费和创造效益占整个消费市场的30%以上,能够推动消费需求增长40%以上。而目前杭州夜间经济占比只有10%,在总量上存在一定差距。

吴坚说,“如果一个城市的旅游景点仅能让游客游览2个小时,则这个城市仅能获得一张门票收入;如果再增加除景点游览以外的其他内容,还能获得餐饮、住宿、购物、休闲等多种收入。”

据介绍,此次天堂夜明珠、多彩不夜城——2010“夜杭州”主题系列活动主题以春、夏、秋、冬四季为脉络,以打造中国美食第一街——中山南路美食夜市等17条夜市为载体,形成“春茶香飘满天堂、盛夏纳凉逛夜市、金秋休闲欢乐购、冬暖杭城同欢聚”等四大板块活动内容。

附:投资夜市奖励标准

经市政府批准建设的夜市,根据夜市建设投资额和完成时间对夜市举办者予以奖励。

1、对2010年6月底前建成并开业的夜市,投资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奖励120万元;投资额在5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奖励60万元;投资额在100万元(含)—500万元的,奖励25万元;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奖励10万元。

2、对2010年12月底前建成并开业的夜市,投资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奖励60万元;投资额在5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奖励30万元;投资额在100万元(含)—500万元的,奖励15万元;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奖励8万元。

3、对2011年12月底前建成并开业的夜市,投资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奖励30万元;投资额在5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奖励20万元;投资额在100万元(含)—500万元的,奖励10万元;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奖励5万元。具体奖励办法由市贸易局、财政局另行制订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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