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是我国旅游资源最为富集的地区,资源总量约占全国总量的40%。西部大开发作为国家战略,国家旅游局一直高度重视,把促进西部旅游业发展纳入西部大开发总体战略中,在资金、人才、规划和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2001年至2009年,国家旅游局共安排西部省区市旅游发展基金7.27亿元,占全国总额的58.82%;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西部旅游人才培训的力度;组织编写了《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等重点区域旅游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出台政策,将西部地区旅游景区景点的经营,纳入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实行税收减免等。
在西部大开发战略中,旅游业是“有特色的优势产业”发展速度较快。2002年至2008年,西部地区旅游总收入增长了2.19倍,高于同期12个省区市GDP的增长率,其中部分省区市的旅游总收入相当于GDP的比重超过或接近10%,旅游业已经成为西部各省区市的支柱产业或先导产业。旅游业的发展,促进了西部地区农民增收和老百姓脱贫致富,促进了生态环境的改善和文化资源的保护,促进了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效益的不断提高,促进了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有利于区域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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