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成全国开征物业税试点城市之一,专家称起征点可能在1%左右
本报综合报道 昨日深圳市地税局对“物业税或将在深圳首先开征”传闻予以否定。
深圳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圳不会成为首个开征物业税的城市,但或许会成为全国多个(开征物业税的)试点城市之一。
近日,备受关注的物业税开征被写进《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工作安排表》。作为深圳市第四轮财政体制改革内容之一,《安排表》提出,将简化房地产税税制,适当探索开征物业税,合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制定物业税税基评估技术标准,建立物业税税基评估系统,积极推进深圳开征物业税试点工作。据悉,深圳是首个把开征物业税提上官方日程的城市。
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国税总局有关人士透露,2010年前国税总局将拿出一个物业税的可操作方案,暂时不会将土地出让金纳入物业税范围。深圳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国世平预测,物业税的起征点可能在1%左右,不会太高。
新闻背景
数据显示,深圳市2004年以来,大约销售了46万套住宅,其中有近15万套为个人二套以上住宅,此外,还有近8万套住宅为境外和外地人士持有。因此实际上真正自住型买房的只占了一半。开征物业税,将促使空置房出售,有助于打击炒房、平抑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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