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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鼓励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
发布时间:2008-12-8 20:5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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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就银行建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答问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五日电(徐潇)银监会官员周五在此间表示,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提高小企业金融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银监会网站今日公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鼓励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从风险定价、成本利润核算、信贷审批、激励约束、违约信息通报、风险管理六方面进行创新,设计相对独立的运营机制。

《指导意见》规定,专营机构实现责权利相统一,人财物相对独立。银行如有需要,还可申请单独颁发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据悉,专营机构处理各类贷款、贸易融资、贴现、保理、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表内外授信和融资业务,同时开展代客理财、收费类中间业务等拓展业务。

银监会官员称,《指导意见》针对小企业融资服务“短小频急”的特点,从制度安排、机制设计上创造宽松环境以助小企业渡过难关。 (徐潇)

[责任编辑:johnson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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