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舆论呼吁和期待多年的珠三角区域发展规划正式进入政府工作议程,并有望在改革开放30年之际上升为国家战略,珠三角区域一体化将再次加速。
11月6日,广东省社会科学院院长梁桂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透露,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的《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下称《规划纲要》)初稿有望本月底定稿,然后上报中央多个部委进行充分讨论,并做最后批准。
规划范围可能涉及广东全省
“珠三角”概念首次正式提出于1994年。按照官方统计,珠三角指由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和肇庆9个城市组成的区域,该区域面积为24437平方公里,占广东省国土面积的14%。去年,珠三角GDP总值达25450.2亿元,占广东经济总量的83%。
不过,此次制定的《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可能会涉及广东全省。
此前的9月份,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组织的近200位各部委官员、学者组成的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调研组在广东展开了密集调研。值得关注的是,本次国家调研组的调研范围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珠三角地区,还包括粤西、粤东及粤北的汕头、湛江和韶关等市。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9月20日至21日在汕头调研时明确表示,《规划纲要》编制的核心区是珠三角地区,但粤东、粤西、粤北三个大片区必须纳入视野,这不但是粤东、粤西、粤北发展的需要,也是珠三角腾笼换鸟、经济转型、再创新优势的需要,要努力形成珠三角地区与粤东、粤西、粤北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合作共赢的新局面。
根据汕头媒体对杜鹰赴当地调研的报道,初步的《规划纲要》计划11月底前完成编制工作,在内容上大致分为7个部分,包括加快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率先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再创体制新优势;构建开放合作新格局;《规划纲要》的实施机制和保障措施等。
而根据7月22日召开的广东省委常委会议的消息,6月份温家宝总理视察广东时,就已经同意广东制定《规划纲要》的请求。
此前一直呼声较高的香港和澳门并未被包括在此次珠三角区域发展规划的范围之内。
梁桂全向本报表示,这主要是因为广东与香港、澳门涉及到两种体制,情况相当复杂。但他强调,粤港澳三地规划的衔接问题也是珠三角规划的考虑内容之一。为此,《规划纲要》也留下了很多“接口”。
珠三角一体化阻力重重
实际上,自1994年广东省委七届三次全会首次正式提出“珠三角”概念以来,有关珠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努力从未停止。但是,纵然是在广东一省之内,珠三角区域一体化道路仍漫长曲折,阻力重重。
广东省统计局今年3月份发布一份研究报告认为,珠三角各地竞争多于合作,基础设施彼此独立发展,区域整体功能协调性受阻碍,“诸侯经济”意识被强化。根据中山大学城市与区域研究中心的调查,珠三角9个城市中工业结构相似系数超过90%的有5对,其中珠海与东莞、东莞与深圳相似系数分别达到95.83%和97.02%;9市的工业产值47%以上集中在食品、纺织、机械工业、电气机械、电子及通讯设备5个行业。
相比之下,近几年,长三角城市群、环渤海城市群、武汉城市群以及长株潭城市群却在崛起迅速,在提升区域竞争力上,部分创新力度已远远超出珠三角。以上海为首的长三角经济增速2003年起开始超过珠三角,且双方差距呈扩大之势。
在我国的“十一五”规划方案中,珠三角及“泛珠三角”区域发展问题也未能列入中央级规划,而长三角地区、京津冀地区已被作为国家级的两大区域规划试点率先启动。
一直从事珠三角区域经济研究的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主任陈广汉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珠三角发展至今,其一体化建设出现了体制瓶颈,并制约着珠三角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竞争力的提高。而梁桂全则认为,《规划纲要》的最大意义在于打破了过去让珠三角作为一个行政区单独发展的局面,并转为整体发展,而且这种整体发展概念不是来自地方政府层面,而是作为国家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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