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期待的券商“小集合”业务已是箭在弦上。
9月初,证监会一份内部文件已下发至各家证券公司,正式承认并定义券商“小集合”产品,同时放松了集合理财产品审核的相关指标。
“只等相关细则出台,我们就可以开展产品申报。”沪上一家大型券商资产管理业务负责人预计,最快一个月内或将有此类产品面市。
认可“小集合”
这份名为《证券公司集合产品审批若干政策和监管要求》的内部工作通报,对券商“小集合”产品予以了基本限定。
“特定限额理财产品,俗称小集合,指产品规模在10亿元以下,客户数量200人以内,单个客户参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理财产品。”知情人士转述称。
根据这一文件,即将出现的“小集合”产品与现存集合理财计划存在明显差异。
万德统计显示,截至9月16日,69只现存集合计划中,成立规模最大的为光大阳光集中宝,募集金额超过68亿元,28只产品规模在10亿元以下;有效认购户数最高近3万户,最低也在500户以上,而投资门槛均普遍遵循限定性产品5万元,非限定性产品10万元的入门标准。
相比之下,“小集合”产品更类似于基金的“一对多”产品,规模精简、追求绝对收益,且只面向百万元级以上的投资者。实际上,由于审批周期长,资产管理业务上,券商一直落于基金下风。
目前券商提供的理财服务中,除了5万或10万起步的集合理财产品,便是1000万级别以上的定向理财,但对于资金在50万至200万间,即传统意义上的中户,缺乏对应产品。
“相当数量的中户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一方面是营业部人手不足,没办法提供贴身服务;另一方面,普通的集合理财产品也无法达到中户的期望。基金推出一对多业务,实际上就是抢夺这部分客户,如果券商没有相应产品予以抗衡,势必面临客户的流失。”前述人士介绍。一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初步设想中,拟计划将大部分审批权力下放至各地监管局,证监会保留最后审核权,通过这种方式来加快审批流程。此外,当前逐个申报产品的约束也将得到松绑,“一次申报2到3只应该不存在问题”。
“我们希望最后的结果能仿照基金模式,在一定工作日内没有异议的话,产品便可以获得批准。”上述人士介绍。
放松审核标准
此外,证监会内部文件还对集合理财审批指标放松问题予以回复:成立两年以上的证券公司,新成立集合理财产品可以不设立存续期以及规模上限;证券公司设立产品可以自主选择是否有存续期。
当前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审批过程中,虽没有明文规定,但对存续期和投资规模均存在限制。现存产品中,最长存续期也不过10年,产品规模均在100亿元以下。特别是2005年诞生的首批集合计划,产品存续期仅有2-3年,最长一款产品也在2008年清算中止。
“这对集合理财产品做大规模不利,短短几年存续期满,产品就将面临清算,对券商的投入是很不经济的;即使可以申请展期,也增加了合同续签等繁琐手续。”深圳一家券商资产管理业务负责人表示。
此前证监会机构部曾针对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尤其是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发展,在江苏无锡召开闭门研讨会议。“从目前进展来看,监管政策变得更贴近实际、接近市场需求,尤其是审批速度的加快,将大大改善目前的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现状。”一家大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负责人对这份最新的文件评价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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