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合并第一案——华夏基金合并中信基金一事,日前获得证监会的正式批复。
根据中信证券公司公告,华夏基金吸收合并中信基金已收到证监会批复。公告同时明确公司于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将所持华夏基金的股权比例,调整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这也就意味着在6个月内,中信证券至少将转让华夏基金公司25%的股权。
华夏基金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按照规定,中信证券应减持华夏基金相应数量的股份,至于什么时候、向谁转让,这是更高管理层的事情,如果事情有了最新进展,公司会及时发布相关公告来通知投资者。”
据了解,在对基金公司的股权处置问题上,证监会一直坚持“一参一控”的规定。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基金公司主要股东最高出资比例不超过全部出资的49%,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中方股东出资比例不受此限制。而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四条规定,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照此判断,中信证券转让华夏基金股权比例应在25%-51%之间。而证监会此次给予中信证券的期限是“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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