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组合拳”挥向农产品
随着“国十六条”和各地各部门调控政策的相继出台,农产品价格应声而落。201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稳定价格总水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成为明年经济工作第二大任务。刚刚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也提出,明年要运用多种调控手段,努力稳定农产品市场。“谷贱伤农,米贵伤民”,在农产品调控过程中,如何协调社会各群体的利益,如何保证农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则不是单单通过平抑价格所能解决的。
大蒜、绿豆等农产品价格的异常波动从一开始便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国务院5月26日召开常务会议,对于少数不法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导致局部市场供求失衡、价格异常波动的现象,指出要严厉打击炒作农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7月份,随着通胀压力进一步显现,国家发改委联合商务部、农业部等多个部委密集出台多个农产品市场调控新政。仅7月28日一天,就有三个与农产品相关的政府文件发布。
粮食方面,有关部门加强了对秋粮收购的监管,多主体收购推高粮价的情况将得到控制。国家粮食局副局长曾丽瑛11月9日表示,有关中央粮食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重要意义,带头维护粮食市场稳定,确保秋粮收购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因为涉嫌推高粮价,中储粮公司的经营性业务被国务院叫停。
11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提出了发展生产、保障供应,完善法制、加强监管,增加补贴、安定民生等16条措施,被称为“国十六条”。
除了传统的保障供应、增加补贴等措施,对资金的监管成为这一轮物价调控的重要内容。
11月19日,银监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金融部门切实加大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信贷资金支持,重点支持涨幅较大的产品和影响价格稳定的环节,严肃查处信贷资金被挪用于农产品炒作、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证监会11月30日公布了贯彻落实“国十六条”的通知,要求各期货交易所在原有基础上大幅度提高所有品种的交易保证金,同时适度提高期货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大幅提高所有期货品种的日内回转交易成本,遏制短线频繁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