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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规范银信理财合作 融资类产品比例受控
发布时间:2010-8-11 20:25:26
 
文章内容

银信合作业务在被叫停一个多月后,目前正以新信托方式重返市场。

《第一财经日报》获悉,银监会近日下发《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将此前的表外资产在今、明两年转入表内,同时融资类业务将不得超过银信合作业务余额的30%。

信贷类银信产品在信贷规模严格受控的情况下曾大显身手,银行通过表内转表外的方式持续了信贷投放的火爆局面。但《通知》正式下发后,腾挪大戏难以为继。

据业界测算,银信合作的业务规模约为2万亿~2.8万亿元。国泰君安的一份统计显示,今年1~6月,公开公布的银信产品规模约为1.3万亿元,估计整体发行规模2.85万亿元。

中金公司近日发布的一份报告则认为,今年下半年约有总量2500亿~3000亿元的银信理财产品将转回银行表内,每月平均400亿~500亿元。

市场方面,昨日沪深两市大幅下挫,而银行股大有引领大盘下跌之势,银行板块跌幅达2.29%。

比例受控

《通知》称,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将客户理财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并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商业银行代为推介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不归属上述范围内。《通知》特别提到,私人银行客户也包含在上述客户内。

《通知》称,对信托公司融资类银信合作业务实行余额比例管理,即融资类业务余额占银信合作业务的余额比例不得高于30%。

对于融资类业务的定义,《通知》称,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贷款、受让信贷或票据资产、附加回购或回购选择权的投资、股票质押融资等类资产证券化业务。

“银监会对融资类的定义,比狭义上的信贷类要广,之前业内传言部分信托公司信贷类业务占了银信合作的半数以上,最高甚至有八成。”昨日,一位银行业分析师如是表示。

《通知》要求,上述比例已经超标的信托公司应立即停止开展该项业务,直至达到规定比例要求。

对于银信产品而言,目前主要有三类,其一是理财类产品,主要是债券、票据等投资银行间市场的产品;其二是信贷类产品,也是此番被“规范”的重点对象,主要是用于银行调整资产负债表之用;其三是组合投资类,即资金投向涵盖上述两种,以及其他创新类的业务。

用益信托工作室的统计显示,今年6月,信托贷款类的产品发行数量占比约三分之一,规模占比约19%;但组合投资类数量占比达到50%,规模占比达78%。

《通知》也对组合投资类做出了要求。

而对于一些信托产品将各类资金通途打包的情况,《通知》称,信托资金同时用于融资类和投资类的,该信托业务总额也要纳入30%的考核比例范围。

《通知》还规定,投资类的银信合作业务,资金原则上不得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所有银信合作产品期限均不得低于一年。

一家国有大行人士坦言:“融资类银信合作业务后续开展面临很大约束,可以预期,银信产品发行规模将受到较大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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