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情况要 定期通知参保人
据新华社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三审的社会保险法草案增加了多项涉及参保人权益的规定。
针对目前缴费不足15年,退休后不能享受基础养老金的情况,草案增加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领取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
草案明确了医疗保险基金的先行支付义务: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拒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的,第三人拒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草案还增加了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规定: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负责管理运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广东1.9万人已尝到 养老保险转移头啖汤
本报讯 (记者蒋悦飞 通讯员梁嘉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昨日发布,广州、珠海、汕头、河源等十多个市已实现养老保险省内无障碍顺畅转移,已有1.9万人成功转移了养老保险。
针对各地缴费比例差距过大的状况,广东将加强费率控制,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全省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基本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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