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近日宣布从今年起建立年度私营单位工资统计抽样调查制度,将私营单位纳入统计调查范围。此举虽然可能会导致将来“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下降,但是多数民众还是为其鼓掌叫好,就因为这一统计口径的扩大,使得工资数据更加接近“真实的数字”。
可是,“真实的数字”就能代表真实的情况么?举个例子,甲拥有住宅200平方米,乙拥有住宅150平方米,丙拥有住宅40平方米。在未纳入丙之前,甲乙两人的平均居住水平是175平方米,基本上是接近了两个人的真实水平了;现在,要纳入丙计量,这三个人的平均居住水平就成了人均130平方米了。谁敢说这样的结果能够代表真实的情况呢?
住宅如此,工资又何尝不是如此。据统计,我国行业收入差距最高与最低的比值近年来呈逐渐扩大的趋势,最高的证券业是全国平均的5.9倍,行业收入最高与最低的比例扩大到了11∶1,而在绝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这一比例仅在2:1左右。由此可见,我国平均数据不能反映真实情况的主要原因未必在于统计范围,而更可能是分配结构导致的。
此外,有关部门一再强调工资仅仅是居民收入的一部分,不能将自己对收入的感觉和工资统计结果混为一谈。但是统计结果显示,电力、电信、石油、金融、水电气供应、烟草等垄断行业的职工,其工资和工资外收入总额估算相当于当年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然而这部分人占据的比重,不到全国职工人数的8%。
因此,有垄断行业职工的工资作为“权重股”,再加上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的“绩优股”,即便将私企职工工资纳入统计范围,也不会影响平均工资的“大盘”一路飘红!
当然,切实改革工资统计制度为改变居民工资“被增长”开了一个好头,然而改变这一现象,更重要的是从收入分配制度入手——如何切实提高居民“从业收入”,通过制度构建、体制更新和系统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确保收入公平而稳定的增长,才是公众质疑数据的最终希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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