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证券之家投资理财理财学习
 
 
顾客用10元面额存款1000元 银行收10元点钞费
发布时间:2009-10-20 17:40:32
 
文章内容

昨日,有媒体报道,深圳市民王先生到农村商业银行某支行存款,2万元里有1000元为10元面额。用点钞机清点后,银行收了他10元清点费。银行称,10元属于“零钞”,需要收清点费。

银行真是生财有道,竟然连点钞机数钱也要收费。

王先生表示,如果这1000元是1元或以下的零钱,要工作人员长时间用手点数,收费还能接受;可数钱的是清点机,而且10元纸币似乎也不能称为“零钞”,故而纳闷。

照这样的逻辑下去,我们去买菜都要自带弹簧秤。试想,一直有心与国际接轨的银行,都能巧立名目收清点费,那么菜市场的小摊贩们为什么就不可以收称重费呢?只是自带弹簧秤的话,称出来的重量小摊贩不认可怎么办?其实,这也是储户到银行去存钱所要遇到的尴尬,自带点钞机自己清点,银行不认可怎么办?最后还是要拿银行的点钞机,还是要缴清点费。这样的银行,显然难以让储户满意,但储户不满意又能如何?储户无可奈何,可银行就不同了。

就在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据央行透露,今后个人水、电、气缴费情况、欠税情况等都将纳入信用记录。试想,如果储户与银行发生争执,到时银行毫不犹豫地在信用记录上给储户记上黑黑的一笔。这就是笔者担心的,银行会“挟信用以令公众”,而公众为了自身信用清白,只好咬着牙齿接受不平等。

这提醒我们,必须保证信用记录的公平公正。相关方面应该出台规定,明确银行在记录储户信用污点时,要履行告知义务,让储户心知肚明,而且要听取储户解释,让储户有一个澄清的机会。仅仅如此还不够,约束应该是对等的,有针对储户的信用记录,也应有针对银行的信用记录。

试想,如果有这样的记录,那么深圳这家银行收取清点费的行为可以进信用黑名单了,储户们即可根据银行信用记录情况,用脚作出自己的选择。若真有这样的银行信用记录,那么这家银行或许也不会想出这么一个乱收费的馊主意。

[责任编辑:gavinyan]


相关文章
  • ·顾客用10元面额存款1000元 银行收10元点钞费



  • 相关说明
    | 关于本站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帮助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证券之家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2008 证券之家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姚克枫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