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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法将实施 多款保险产品国庆节后涨价
发布时间:2009-9-17 17: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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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法10月1日即将实施,为适应新法规要求,近期多家寿险公司集中公开停售旗下保险产品,准备调整升级于“十一”之后重新面市。多家保险公司产品研发部门负责人表示,重新面市的产品将会加大保障力度,但同时考虑到经营成本,产品价格也会出现普遍上涨。

多款保险产品集中退市

中国人寿本周宣布暂时停售康宁定期和康宁终身两款重大疾病保险,这两款产品占全国重大疾病保险市场份额的40%以上。中国人寿产品开发部总经理周多光表示,这两款产品将在改造升级后于10月1日重新推出,新“两康”首先在重疾病种上增加了十种左右的可赔付疾病;另外,重疾或身故的给付金额由原先的两倍保额提升至三倍保额。

据了解,即将实施的新《保险法》对保险合同内容方面有较大修订,如责任免除、保险事故通知、如实告知、年龄误告等。为使目前在售的保险产品符合新《保险法》要求,7月初,保监会专门发出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对在售产品进行全面清理、自查和整改,从10月1日起,各公司销售的产品都要符合新《保险法》规定。

中意人寿已公开表示,公司在个人营销渠道销售的“中意年年创意理财投资连结保险”计划于9月25日开始停止销售;信诚人寿计划在10月1日开始停售“创未来”润泽两全保险D款和C款两个分红险产品;太平洋安泰的万能险产品则计划从10月份开始暂停销售。此外,新华人寿将在9月份停售其明星产品“吉星高照”,泰康人寿计划暂停旗下重疾险和分红险产品的销售,以便根据新保险法修改保险合同,对原有产品作出调整、升级。

除了对原有产品采取停售、退市等措施之外,还有保险公司先行一步,已经推出了适用新保险法规定的新产品。国泰人寿已于近期推出了“国泰美意人生重大疾病保险计划”和“国泰富贵高升两全保险(分红型)”,以适用于新保险法的各项规定。

新产品价格有所提高

周多光表示,由于新“两康”产品加大了保障力度,因此价格会提高10%-15%。泰康人寿也表示,新产品上市后,价格上涨幅度大概会达10%-20%。

此外,保险业内专家普遍认为,即将实施的新《保险法》多处体现了对投保人利益的保障力度,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也加大了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因此保险产品会普遍涨价。

新条款中,最受关注的是“不可抗辩”条款,即保险合同成立满两年后,保险公司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如实告知义务如误告、漏告、隐瞒某些事实为理由,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这对加强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十分有利。

此外,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和时限被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如果认为客户资料不齐全,要求客户补充有关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这意味着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要求投保人多次往返递交索赔资料,延误理赔时间。

[责任编辑:gavin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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