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规范银行理财产品市场,“高风险”投资门槛提升为10万元,涉股类理财产品将停发
两年前银行曾大量发行的“类基金”产品,未来将不再有新品面世;原本5万元的投资门槛劲涨一倍变为10万元。在经历了零收益、负收益风波后,上周银监会一纸令下,对理财产品市场亮起风险警示灯。不过,细读新规后可发现,10万元的门槛不是“一刀切”;涉股类产品虽然停发新品但银行仍可代销。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应先擦亮眼睛摸清门道再出手。
解读
银监会上周正式下发了对银行理财业务投资管理的通知,除了打新股、QDII,银行理财产品不得再投资境内二级市场和基金;同时,银行应将理财客户划分为有投资经验客户和无投资经验客户,仅适合有投资经验客户的理财产品的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不得向无投资经验客户销售。
变化1
涉股类产品将停发
根据银监会的通知,银行理财资金不得投资于可能造成本金重大损失的高风险金融产品,以及结构过于复杂的金融产品。除了与A股二级市场“绝缘”,银行理财资金还不能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未上市公司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
一位股份制银行人士表示,这意味着涉及PE及其他“类基金”银行理财产品都将停发。而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领域将被缩小,信贷类产品、债券类产品仍将是理财产品市场主流。
早在2007年股市红火时,银行发售了以股票、基金为投资标的的“类基金”理财产品,由基金公司、券商、信托等机构担任投资顾问。
在牛市中,这些“类基金”产品的收益往往大大超出了票据类、信贷类等稳健型理财产品的收益,甚至和基金的净值涨幅不相上下。但在熊市中,它们给投资者带来的亏损也同样惊人,有的亏损达到30%-40%。
据记者了解,银监会主要针对的是即将发售的新产品,并不限制目前正在运行的股票股权投资类产品。不过涉及股票、基金的产品在整个银行理财产品市场上占比并不大,截至今年5月末,各中外资商业银行存续的理财产品超过4100只,理财业务市场规模达到7000亿元人民币,其中挂钩股票、基金的产品仅占5%-6%。
一位银行人士表示,银监会对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方向的限制,让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低于信托、基金和股票的风险,也可以形成明显的风险等级。“若要投资追求高收益的产品,投资者可以直接买股票,也可以通过银行买基金,银行设计的理财产品还是将注意力放在稳健型产品上。”
变化2
“高风险”投资门槛提至10万
根据要求,商业银行需要把理财客户划分为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有投资经验客户的理财产品起点金额从此前5万元提高至10万元人民币。不过在新规中,银监会没有进一步规定如何区分客户有无投资经验,也未明确何种产品不适合无投资经验客户。
据记者了解,投资经验是指投向哪类金融产品的经验,度量标准是什么等在未来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可能最终仍要靠银行来把握。目前国内投资者可以投资的金融资产包括国债、基金、股票等资产,但是各类资产的风险差别较大,对应的投资类别存在着差异。如果银行不加以区分仍可能出现客户与产品的风险错配。
记者周末走访了招行、中行等一些银行理财网点,目前银行还没有正式执行银监会的分类要求。一位招行理财经理表示,现在来买理财产品,还是通过一些风险测试来评定风险承受能力。
不过,银监会对于涉股产品仍留了“口子”。即具有相关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高资产净值客户,商业银行可以通过私人银行服务满足其投资需求,私人银行的客户门槛通常在800万元以上。
工行人士向记者表示,未来银行可能以消费者是否投资股票、基金以及投资时间长短来进行区分。熟悉资本市场的投资者,银行可以向其出售10万元以上的理财产品。如果是只有储蓄或购买国债经验的消费者,则可能推荐一些挂钩票据、债券的固定收益等风险较低的产品,销售起点仍然可以为5万元。
另一位银行人士表示,像挂钩海外市场指数或商品市场的结构型理财产品、QDII、信托类产品等存在一定非保本风险或浮动收益的产品,未来很可能纳入仅适合向有投资经验的客户销售。
■ 银行对策
外资行产品增设“冷静期”
复杂的结构型产品以外资银行发行居多。新政策出台,银行如何应对?记者从东亚银行了解到,该行在国内首家推出了理财产品销售流程的“冷静期”。
所谓“冷静期”,指客户认购产品当日起至募集期结束后的1—3天。在冷静期内,投资者全部投资金额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客户可申请撤销对其投资产品的认购并无需为此支付费用。“冷静期”主要适用于结构型理财产品,而对保本稳健型结构型产品、部分保本型结构型产品、非保本型结构型产品,将根据其风险等级逐步升高的特征,对应加长冷静期时间。
东亚银行表示,结构型理财产品广泛投资于股票、商品等不同市场,并纳入各类相对复杂的期权结构,因此希望通过“冷静期”设置给予投资者充分时间,了解产品结构及挂钩标的,以确定是否适合自身投资需要和风险承受能力,理性选择,最终尽可能的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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