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债发行有望重启之际,时隔半年,银行重返交易所债市试点终于有所进展。银监会日前发布有关通知,明确银行申请试点的条件,并规定禁止交易股票、可转债,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债登”)作为结算后台的确定,使试点有望进入具体操作层面。
“无重大违规均可参与”
年初,证监会和银监会联合发文,明确上市商业银行经银监会核准后,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从事债券交易。阔别交易所市场长达12年后,上市银行终于获准重返交易所债市。而日前发布的《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则明确上市银行在申请试点时需满足的条件。
这些条件包括:资本充足率达到监管要求;债券市场研究和分析能力较强;相关业务经营部门至少配备一名具有7年以上从业经验的合格管理人员,及3名具有5年以上债券投资经验的合格从业人员;提交申请前3年在银行间债市无违规、违约行为,在相关业务方面未受过监管部门重大处罚等。
目前共有14家上市商业银行,包括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从申请条款看,结合银行已有条件,只要近期无违规行为,都可参与交易所债市试点。”中信证券一位债券分析师评价道。
禁止交易股票、可转债
《通知》规定,在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的上市商业银行不得进行股票类证券交易,以及因市场要素变化可能转为股票类证券的产品(如可转债)的交易。
根据此前的规定,试点期间,商业银行可在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从事国债、企业债、公司债等债券品种的现券交易,及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品种交易。
这一规定再次显示出监管部门禁止商业银行资金违规进入股市的思路。
1997年之前,商业银行可在交易所市场从事债券回购和现券交易,为各类投资者通过回购交易融入银行资金并投向股市提供渠道。为防止银行资金流向股市,央行1997年发布《关于各商业银行停止在证券交易所证券回购及现券交易的通知》,使商业银行退出交易所市场至今。
中债登接手后台
半年来,商业银行试点交易所债市一直无实质性进展,争论焦点之一便是“试点期间,债券登记、托管及结算方式暂时不变”。
自1997年商业银行退出交易所债市后,债券市场长期处于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割裂状态,造成结算托管机构不统一。银行间市场托管、交易、结算均通过中债登完成,其受央行和银监会监管;交易所市场结算机构则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证登”),其受证监会监管。
债市统一征程刚刚起步,中债登与中证登难免存在竞争格局。前、后台如何分工?内部流程如何理顺?这些都是试点所需解决的问题。
随着《通知》发布,这一分工得到明确: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的上市商业银行债券交易的登记、托管和结算由中债登办理。由此,试点有望进入具体操作层面。
一家国有银行的投行部人士表示,作为银行间市场结算机构,中债登与银行之间已建立较成熟的系统。如果采用新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可能造成重复建设、耗费高昂成本。
一位股份制银行人士表示,下一步还需处理一些技术问题。“如,中债登账户方面的设置到底跟交易所之间如何对接,对接的技术细节、程序方面的编码怎么做,银行进行跨市场操作还有些什么技术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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