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昨日发布了2007年“十一”休市期间资金清算交收安排通知。
根据通知,2007年9月28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当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9月28日,资金交收日为10月8日。10月8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9月29日至10月8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10月8日,资金交收日为10月9日。9月26日、27日、28日发生的B股交易,上海市场资金交收日依次为10月9日、10日、11日;深圳市场资金交收日依次为10月8日、9日、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