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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出口退税调整不意味外贸政策转向
发布时间:2010/6/24 19: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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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6月24日电 (记者 翁阳)针对日前出口退税调整一事,中国商务部财务司负责人24日表示,这不意味着国家外贸政策的转向,也不代表外贸政策的“退出”,相信部分企业会克服暂时困难。

22日,中国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决定从7月15日起取消部分钢材、有色金属加工材等406个税号的退税率。

商务部财务司负责人指出,本次调整是对出口退税率结构微调,主要是为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应不会对外贸出口产生大的影响,长期来看将有利于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

该负责人说,2010外贸工作主要着力点是“拓市场、调结构、促平衡”,保持外需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将是全年工作的重点。

据统计,此次取消退税的406个税号,仅占海关税号总数的3%左右;2009年上述产品实现出口110亿美元,仅占当年出口总额的约1%。

该负责人指出,取消退税政策,短期内可能会对市场产生影响,但应不会造成出口的大幅下滑,不会改变对外贸易发展的大局。下一步,商务部将根据外贸出口形势,继续推进完善出口退税率结构,努力保持出口退税政策的连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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