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证券之家股票入门入市必读
阅读排行
  • 该分类还没有添加任何内容!
 
 
80后投资者入市须知
发布时间:2007/9/23 0:12:05
 
文章内容
任何投资都是一个吸收风险、控制风险、获取报酬的过程。我相信你在做出股票投资的决策之前耳朵里已灌满了“泡沫”这个词。的确,泡沫就是风险,如果你总是害怕股价泡沫令你的资产烟飞灰灭,或者说你不愿吸收风险,那就干脆放弃吧。实际上,在股票市场,所谓的泡沫是指“没有业绩支撑的股价上涨”(希望你永远记住这句话)。于是,股票投资就是一个不断寻找有业绩支撑的股价上涨的过程。当然,这依然不能彻底排除泡沫的成分,毕竟没有人愿意为上市公司业绩卖保险,也没有人能够为股价上涨卖保险。

     以往的股票市场流行着“跟风炒股”的风气。我劝你如果不想整天提心吊胆并生活在焦虑和压力之下,不想过早地患上精神抑郁症,最好去“自主投资”。当然,这就要求你必须把握股票投资的要点,也恰恰是我以下要与你交流的内容。
   
    1.不要过度预期投资收益率
     大多数人是在股市的赚钱效应刺激下入市的。过去16个月,国内股价的平均涨幅高达250%,是同期消费品价格平均涨幅的83倍,是同期名义利率的76倍。但是,当年决定入市的时候,千万不要把预期收益率定得太高。这样一来,你就不会承担太大的风险和压力。这就是所谓收益与风险成正比的道理。实际上,即使年均收益率能够维持在30%的较低水平,哪怕你最初投入1万元,也会借助“复利的魔力”让你在20年后成为名副其实的富人,而30年后的你就会坐拥2600万元资产。
   
     有些人或许会说内地股市的大牛市充其量只有10年。虽然我不完全赞同所谓大牛市的说法,但我更不相信10年后的内地股市就不会继续上涨的说法。想想看,10年后中国经济追赶美国的步伐根本不会停止,反而会进入一个更加关键的时期,中国股市如何必然会陷入大熊市呢?说到底,国与国之间的股票市场差异主要是由经济增长差异决定的。
   
     很多年以前,我的妈妈就对我说:赚钱需要时间。这与那些投资大师关于时间是财富增殖(钱生钱)的第一要素的说法毫无区别。任何情况下,更多的收益只能建立在已经增殖的资本之上。就算你最初设定的收益预期低于实际情况,但在实现收益预期的基础上继续努力,你就可以赚到更多的钱。当然,即使你一年当中赚到了更多的钱,你也应当视其为缩短了你成为富人的时间周期而已。
   
    2.不要相信财技
     你们的上一代投资者对公司财技表现得颇为痴迷,认为即使是一家濒临破产的公司,只要重组方案做得好,股价就可以数以倍计地大幅上涨。的确,即使到今天,你也可以看到这样的股价走势。比如SST幸福(600743),近期曾走出一连23个涨停的暴涨行情,但是公司去年进行的所谓重大资产重组并没有带来理想的收益,倒是早已发出了亏损预警。
   
     其实,上市公司业绩增长也是一个以本求利的过程,不可能完全脱离其净资产的局限性。如果一家公司的净资产只有2亿元,不可能在一年内获得2亿元的净利润或100%得净资产收益率,应当说50%的净资产收益率也是颇为罕见的。以往的公司重组之所以能够捏造出净资产收益率100%甚至更高的神话,原因是那时国内的会计准则很混乱,而且在执行当中极不严格,以至于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是显失公允的关联方交易的结果。如今的会计准则要比以往严格得多。像是SST幸福这样的净资产区区210万元的公司,就算它的公允价值是2000万元,全部置换后的净资产也不过如此。进一步说,就算2007年的净资产收益率高达50%,净利润不过是1000万元,与31280万元的总股本相比,每股收益仅为0.032元,就目前14元以上的股价来说,预期市盈率高达460多倍。
   
     我这里不过是拿SST幸福作个例子而已。其实,在众多的ST公司当中,每年通过重组而业绩大幅增长的样本不超过5%。你不觉得参与这样的股票炒作需要冒很大的风险吗?我为什么一直反对毫无信息优势的个人投资者把有限的资金投入ST股票当中,道理就在于此。
   
    3.永远追求成长性
     没有什么比关注公司成长性更重要的了。大家知道,股票价格的高与低其实不是用当前市价衡量的,而是用当前市价对每股收益的比率即市盈率来衡量的。一只当前市价为100元的股票,如果一年的每股收益是2.5元,它的市盈率为40倍。而一只当前市价今为10元的股票,如果公司一年的每股收益是0.1元,它的市盈率为100倍。毫无疑问,市盈率越低的股票表示价格水平越低,而市盈率越高的股票表示价格水平越高。成长性的重要性在于,如果未来一年公司每股收益由2.5元增长到3.5元或将增长40%,其当前100

相关文章
  • ·80后投资者入市须知



  • 相关说明
    | 关于本站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帮助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证券之家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2008 证券之家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姚克枫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