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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前恩爱人后冷 券商直投各自飞
发布时间:2009/12/3 19: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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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的闪亮登场使得“券商+直投”业务模式频现,随着试点券商和机构增多,券商直投的投资业务将迎来快速发展期。然而,圈内人士告诉CBN记者,这一切只是“表象”下的“巧合”。券商背景的直投作为独立的投资公司,与券商母公司之间的合作事实上十分有限。

据清科研究中心统计,至目前为止,券商直投公司投资案例数为13个,已披露金额数为2.39亿美元,而2009年发生的投资案例达8例,已披露的投资总额为近9950万美元,分别占投资案例总数的61.5%和投资总额的41.6%。

对此现象不少市场人士指出,随着券商直投试点的增多及各券商在直投公司资金和人才方面付出的努力,券商直投的投资也随之加速。

然而,直投公司作为独立的投资公司,除针对未被券商授权的重大事件,直投需召开董事会会议予以投票表决以外,几乎所有投资事项都由直投公司独立完成。而直投的董事会成员中鲜有券商投行部人员。

“在我们的董事会上,只有券商的财务、风控等代表作为我公司的董事出席董事会,而券商投行部根本没有代表参与我们的董事会。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券商的投行部也并不会参与,甚至不会过问我们的投资决定。”一家券商直投公司负责人昨日向CBN记者介绍。

一家与券商母公司出现在同一家创业板上市企业的投资公司负责人告诉CBN记者,参与母公司券商主承销项目的投资,只是具有券商背景的直投公司很小的一部分项目来源。根据相关规定,直投公司投资券商母公司主承销的项目, 投资额不能超过整个股本的7%。

“这不超过7%股本的投资金额对于任何一家投资公司来说都实在是太少了。因此我们不可能过度关注券商母公司所做的项目。相反,投资母公司承销的项目,通常会使得我们直投公司投资周期延长,这对于我们来说也是很不利的。”上述投资公司负责人指出。

该人士指出,券商和旗下直投公司在企业选择标准上也存在重大不同,而自己投资的已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是投资后才发现该公司主承销商为母公司证券机构。

“我们选企业主要是看企业的成长性,而投行一般是看企业的财务状况,这完全是两个不同的角度。而且我们很少是从母公司券商那里获得他们主承销项目的投资机会,因为券商比我们投资公司进场的时间要晚很多,我们一般投了一个企业都会拿上5年左右时间。”上述投资机构负责人表示,“另外,即使我们投资的项目到了Pre-IPO时期,我们会帮助企业介绍券商,我们也不一定会首推母公司券商;就像他们也不一定有好的项目都介绍给我们,而不给其他VC一样。”

目前获得试点资格的证券公司已达15家,分别为中信证券、中金公司、华泰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平安证券、国泰君安、光大证券、中银国际、广发证券、申银万国、国元证券、长江证券、银河证券和招商证券。

“我们目前看到一些券商+直投模式出现在创业板上市企业,其实更多的是一种表象上的巧合。创业板在酝酿了近10年的时间后终于出台,再加上直投本身投资成长型企业的概念,使得多家券商主承销、旗下直投参与了投资的企业在创业板上聚集上市,是很正常的事情,并不能说明两方有着亲密合作。”上述直投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jby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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