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政策发布后,《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也于近日公布。对此,权威专家认为,应从系统上继续完善各项配套机制,以推动和规范国企负责人收入分配秩序改革;下一阶段,应尽快出台国民收入分配改革意见,从宏观层面调节国民收入。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董克用指出,对央企经营者的薪酬要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市场调节是经营者薪酬决定机制的基础;但由于国企的特殊性,经营者的薪酬又不能仅仅依靠市场调节,政府必须监管,并且,这种监管的力度要大于对非国企经营者薪酬的监管力度。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杨河清表示,在央企负责人薪酬管理的变革过程中,涉及层面较多,这就需要在出台指导意见之后,不断完善相应的配套机制。例如,在激励中央企业负责人的同时,也需要激励央企的其他员工,特别是重点或骨干员工,这需要出台相应的文件、政策或法规。再如,指导意见对央企负责人的绩效考核与评估涉及较少,从而使得央企负责人的绩效年薪的规定缺乏相应的指导意见,为此还需建立健全与薪酬管理相配套的绩效管理机制,使得考核管理与薪酬管理有机结合,使得薪酬管理更加科学合理。
董克用也表示,由于央企涉及许多不同行业,因此指导意见中确定的政策还需要各行业和部门结合自己的情况予以落实,并且需要在落实中创造和探索具体的规则和方法。
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群义还指出,国企收入分配只是宏观分配各板块中的一个环节,目前问题最多的应该说是宏观上的分配。劳动收入差距再大,也属于工薪阶层。现阶段分配差距最大的是非劳收入,也就是资本性收入。“发改委正牵头组织制定国民收入分配改革意见正是解决宏观层面上的分配问题。这方面的问题才是当前最重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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