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实体经济
投行需有中国功夫
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上,我们相信资本市场和证券行业比其他金融系统拥有更多的办法和手段。
中国证券报:你刚刚提到了数十项业务,都是投行切实可行为实体经济提供服务的。但从融资角度来看,市场普遍认为投行只能通过新股承销或再融资等业务为上市公司融资。事实上,目前最为缺钱的并非上市公司而是小微企业。对于这些来自实体经济的需求,本土投行能否破题?
王东明: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确是我国当前经济中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它们规模小,往往达不到“嫌贫爱富”的银行授信条件,其他融资渠道如担保公司、典当行、民间融资等运作还欠规范,风险高、融资成本高。尤其是在货币紧缩的2011年,小微企业民间借贷月息普遍高达5%-10%,局部高达8%-10%。在高息压力下,许多企业老板难以承受,最终发生跑路现象。
其实,投行的本质就是金融中介机构,天性就是经营风险,可以通过市场化的定价机制,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服务,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时发挥重要的作用。
投行到底可以提供哪些服务?举两个例子。小微企业中不乏现金流较好的资产,投行可以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设立一个SPV,将这部分优质资产打包进行证券化,卖给其他人获得融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企业资产证券化。
再如,一些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的企业想融资,但是又不愿意出售股权。这时,投行可以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为其提供融资。期初,客户与证券公司签署股票收益的转让合同和回购合同,客户进行股票质押并公证后获得资金。期末,客户与证券公司履行股票收益回购合同,并对相应股票进行解质押,客户归还资金和期间利息。
最近高收益债即将启动的消息传来。这实际上又增加了一个资本市场服务小微企业融资的可行渠道。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上,我们相信资本市场和证券行业比其他金融系统拥有更多的办法和手段。
中国证券报:刚刚谈到证券行业应为分散金融行业系统性风险出力,但银行系统大量风险来自地方政府债务。2010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高达10.7万亿元,2011-2013年进入还款高峰期。在解决地方政府融资缺口问题上,投行能否担纲?
王东明:我觉得投行可以与交易所积极开拓此类创新业务。
从目前来看,解决地方政府融资缺口的主要方式有市政债和城投债。2011年10月,国务院批准了上海、浙江、广东、深圳等地政府自行发债试点,总规模229亿元。城投债则由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以发改委企业债、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中票和短融三种形式存在。2011年底,城投债余额8100亿元左右,其中企业债7200亿元,中票和短融900亿元。
从未来几年看,平台公司发债、变现地方国有资产将是解决地方政府融资缺口的重要途径之一。市政债有其自身优点,如融资成本低等,但是大范围推广仍受制于《预算法》,且处理方式不够市场化。通过平台公司发债、变现地方国有资产等,一方面有利于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另一方面有利于鼓励一些资质较好的平台公司或被出售的国有企业成为真正市场化的经营主体。
以平台公司发债为例。由于商业银行在融资平台上的风险暴露已经很高,如果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中票和短融,将不利于分散风险。因此,需要投行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更多债券。比方说,为平台公司发行非上市公司债券。据证监会2007年颁布的《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可发行公司债,为非上市公司发公司债不存在法律障碍。
中国证券报:中国经济转型越来越紧迫,调结构方面的政策力度不断加大,但任务依然艰巨。一方面,新兴产业难挑大梁,另一方面,以钢铁、水泥为代表的传统产业产能过剩。投行如何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整合?
王东明:一方面,PE在支持新兴产业发展中起着重要力量,而投资银行可以通过设立PE基金参与这一业务。例如,摩根士丹利旗下的PE基金参与了我国南孚电池、蒙牛、邦永科技等投资。另一方面,投资银行可以设立并购基金,促成各种形式的收购,通过高市盈率企业兼并低市盈率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完成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例如,20世纪早期JP摩根帮助钢铁大王卡内基成功整合了美国钢铁业。
目前,国内投行可以通过开展直投基金业务发挥上述作用。直投基金可以投资具有较好成长性的新兴产业,为其提供上市前的融资服务,并通过IPO等方式实现退出,这是通常所称的新兴产业基金。另外,直投基金可以在协助企业并购的过程中,投资被收购企业的股权,并在企业价值提升以后实现退出,这就是通常所称的并购基金。2011年7月,证监会出台了《证券公司直投业务监管指引》,为新兴产业基金和并购基金提供了依据。
中国证券报:面对欧洲债务危机,中国企业跨境并购并未收缩战线,而是掀起新一波“出海”大潮。在这种趋势下,投行如何帮助国内企业搏击海外市场?
王东明:在国外,美国和日本的投行在本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例如,早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华尔街投行就采用与外行代理合作的方式帮助本国公司在海外发行证券或作为投资者介入海外市场。在国内,近期中信产业基金与三一重工联手出资3.6亿欧元,收购德国混凝土泵生产商普茨迈斯特的全部股权,表明本土投行可以在企业“走出去”时发挥重要作用。
企业“走出去”多以跨境并购的形式进行。然而,海外并购往往需要支付大额的资金,一般企业在短时间内难以承受,需要外部资金支持。投行可以通过设立外币并购基金,为企业进行跨境并购提供融资。此外,投行在开展境外业务中,能够发现许多业务机会和优质资产,具有信息优势。因此,投行可以通过直接投资购买这些优质资产,然后,通过自己在国内的客户关系网络,将这些优质资产卖给适合的、欲“走出去”的企业。在这个过程中,证券公司实际上是扮演了一个资本中介的角色。这种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地撮合交易,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减少国内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