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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11/8 18: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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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物价上涨时的国家救助

在物价联动补贴方面,我国早在春秋时期就有先例。补贴的对象多为鳏寡孤独的低收入人群。

粮食是农业社会最重要的商品,粮价是中国古代物价中最为关键的部分。当粮食价格上升时,古代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对民众进行救助,以维持人们正常的生活。春秋末期,著名政治家、实业家,被称为“商圣”的范蠡提出“平粜”(粜:tiào,卖粮食)政策:国家在粮食丰收而谷价过低时进行收购,当粮食失收而谷价过高时以低价进行抛售,防止粮价过高。

汉朝设置常平仓,政府在谷价低时进行收购以备谷价高的时候抛售。这一制度被以后的各朝代沿用,晋、隋、唐、宋、元以至明清都采用常平仓制度或者它的变通措施。

粮食贱卖给穷人

如果发生严重自然灾害以至粮食昂贵而灾民购买不起,常平仓不足以发挥作用时,朝廷往往从国家仓库中拨米赈济,贱卖给民众。

唐天宝十二年(753年)八月,京城连日大雨使得米价昂贵,唐玄宗下令拿出太仓米十万石,减价卖给穷人。第二年,又有一个多事之秋。原本是秋收的季节,却接连下了60多天的雨,因此京城物价暴涨,米与锦绸罗缎价格相当。因此,唐玄宗下令取太仓米一百万石,分十次贱卖给贫民。

然而,即使贱卖,还有一些人因为极度贫穷而买不起粮食。对于这些穷苦人,朝廷将免费发放钱粮给他们。

在发放食物的救助中,古老而实惠的方式是施粥法。在特殊的年节或者粮食价格较高时,官府在贫民聚居地设立粥棚或粥厂,官拨仓米,煮粥济贫。

除了发放食物外,政府还会向贫民无偿发放钱银,使他们可以自行购买粮食或其他日用品。

鳏寡孤独 为历朝补助对象

历朝历代在救助民众生活时首先关注弱势群体,保障他们的生活。

汉朝建立时,民生凋敝,物价高昂,一石米五千钱,因此汉高祖向社会颁布养老法令,凡90岁以上的人,连同他的子、孙、妻、妾都可以得到政府的食物救济,使其不至于挨饿;后来又规定70岁以上的人都可以得到皇帝赐予的手杖,并可享受相当于600石俸禄的官员的待遇。

皇佑元年(1049年)十一月,由于河北遇灾,宋仁宗下诏凡灾民80岁以上及笃疾没有独立生存能力的,每人赐米一石、酒一斗。

南宋之初,州县残破、人民流离失所。因为京城物价居高不下,致使鳏寡孤独的人难以生存,宋高宗下令京城和各地方的居养院对鳏寡孤独的人进行收养;若居养院资金不足,可以向政府申请财政拨款。明清时期各州县均设立养济院,收养鳏寡孤独及残疾无所依托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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