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黄淑慧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其中,每个项目的补贴额度由200万元调高到了300万元。
2006年发布的《管理办法》中规定:专项资金无偿资助的额度,每个项目一般控制在200万元以内。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的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确定。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贴息额度最多不超过200万元。
而经过此次修改,无论是无偿资助额度,还是贴息额度,均上调到了300万元,加大了扶持力度。
另外,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采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注入方式。项目单位可选择其中一种支持方式,不得同时以多种方式申请专项资金。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固定资产建设项目,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以金融机构贷款为主投资的固定资产建设项目,一般采取贷款贴息方式。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特殊情况可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市场开拓等项目,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按照预算,中央财政今年将安排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共计35.1亿元,增长20.3%,其中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亿元,增长25%。
这一系列政策针对的正是当下中小企业经营遭遇困难的现实。此前受生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和全球需求走软等因素影响,中小企业经营遭遇了一定的困难。据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的初步统计,今年上半年有6.7万家规模以上的中小企业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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