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动原因:
本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0,569,6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4.5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投资亮点:
1、新疆作为我国最后一个焦煤富产区,公司紧紧抓住地缘优势,通过收购整合拜城地区的煤炭资源,直接或间接控股14家煤炭生产经营企业,拥有矿井16个,原煤销售在拜城地区市场占有率约85%,区域垄断优势相当明显。
2、公司控股煤矿产能由原100万吨/年提升至350万吨/年以上,可增加焦煤生产能力180万吨,其他煤种70万吨,原煤回采率可由原40%提高至70%。
3、公司与新疆拜城和库车两县签署协议,分别投巨资建设年产150万吨的焦煤项目与年产100万吨的原煤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年产焦煤50万吨项目已由煤焦化公司开始筹建。公司目前已完成收购拜城镇煤矿60%股权与拜城种羊场煤矿60%股权的工作,县政府并且承诺不与其他任何主体就煤炭整合签订合作合同,这意味着国际实业将垄断新疆最大一个煤炭富产区的煤炭资源。
风险提示:
公司为了确保焦炭业务稳定发展,同下游的钢铁企业签订了长期订货合同。在公司而且煤焦化项目建成之前,公司现有的50万吨焦炭产能不能完全满足订单,为了避免违约情况,公司只能通过外购一部分焦炭来履行合约,而外购焦炭较高的成本将拉低公司焦炭业务毛利率。
相关板块:
煤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