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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被涨价:1万存1年利息36元 取出收16元
发布时间:2010-8-11 20:2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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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润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费少凡认为,银行作为金融企业,和其他经营者没有本质区别,应对消费者明示相关收费项目及其标准。表面上看,部分银行在网站及其营业大厅公布了收费标准,但在消费者取款的ATM机上却没有明示收费服务项目和标准,银行没有完全尽到告知义务。这一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冬说,取款手续费跟风上涨,是违背契约精神的。银行在发放银行卡时,与用户签订的开户协议中对于收费项目往往含糊其辞,单方面提价也没有通过必要的协商和听证,有违公平契约精神。美国最新的金融监管法案强调了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而我国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承认和保护一直存在空白。

“被涨价”是否属于垄断行为

这些年来,有关银行提高公众服务项目收费的消息不绝于耳:小额账户管理费、点钞费、跨行查询费、取款手续费……其理由都是成本问题。但另一方面,中国的银行却成了世界上最赚钱的银行,英国《银行家》杂志2009年公布的世界1000家大银行排行榜显示,中国工商银行以213亿美元利润额位居全球银行获利榜首。与中资银行形成反差的是,外资银行在中国提供了较大优惠。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网站显示,自2009年起,花旗借记卡“境内外本行及跨行ATM机取现、查询手续费全免”。

丁剑平表示,银行敢于说涨就涨,归根结底还是缺乏竞争,中国银行业垄断格局尚未打破。如果说银行依赖收取这些手续费来提高中间业务收入,那就更可笑。这种低端的“中间收入”,只能凸显银行业竞争力低下。彭 勇 姚玉洁(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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